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6 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 1140454700 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人員陞遷作業補充規定」,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旨揭規定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文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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