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141365664 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獎勵公務人員進修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自行申請進修實施要點」,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轉知。 說明:檢附旨揭要點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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