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10 月 1 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 1141365127 號 主旨:轉知銓敘部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其施行日期俟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發布後,將另案轉知,請查照。 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9 月 25 日部法二字第 114587779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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