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此次戶外教育研習的重點在於讓教師充分了解戶外教學中的法律規範與責任,強調安全風險管理的重要性。研習內容將涵蓋如何在戶外活動中確保學生的安全,並有效應對可能的突發狀況,同時明確教師在此過程中的法律責任。配合 113 學年度前導學校計畫,戶外教育將被視為課堂學習的延伸,教師需掌握如何在戶外教學中保障學生的權益與安全,從而促進學生的全人發展。↵
二、研習時間:中華民國 114 年 12 月 02 日(二) 上午 09:00-16:00↵
三、研習主題:戶外教育的法律與責任↵
四、主講者:洪振豪律師↵
五、本次研習採實體研習:新北市南山高中八樓閱覽室(新北市中和區廣福路 41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