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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珮琳 - 人事室 | 2020-03-19 | 點閱數: 505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3 月 18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90312885 號

主旨:檢送修正之「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
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本市新設學校預計於 110 學年度正式設立並招生,及
充實十二年國教課綱課程所需科技領域師資,爰修正旨揭要點。
二、旨揭要點可至本局網站-課程發展科-法令規章
(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項下下載。
三、檢附旨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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