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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二、本( 109 )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 8 獎項。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
(二)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 觀看完整文章
一、為持續協助新住民及其子女完成夢想並展現新住民夢想類型多元,鼓勵新住民關懷社會參與公益活動,透過影片拍攝與各界分享,展現其對家庭用心的付出與貢獻及社會參
與的熱情與能量,增加大眾對新住民及其子女的瞭解與認識,提升民眾多元文化素養知能,並以生動活潑的方式,讓民眾感受政府照顧輔導新住民之用心,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今年已轉型為五大主題組別,分別是「創業與行銷」、「教育學習與藝文」、「多元媒體與數位科技」、「社會公益服務」及「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組,每組須由新住民個人或其子女至少 2 人為主要報名者,其餘成員則不限為國人或外國人,參與對象每組至多 5 人,預計錄取 30 組,詳情請見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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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 13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 4 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以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及教案撰寫之專業知能,特辦理本案。
二、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一)時間: 109 年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20 分至中午 12 時 10 分。
(二)地點:麻豆國小視廳教室。
(三)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含幼兒園)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之教師及行政人員。
(四)報名方式:請參加人員於 109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二)前至本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系統報名(研習代號: 246016)。
三、惠請所屬學校核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四、檢附本案計畫乙份(如附件... 觀看完整文章
教育部委請國立空中大學研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家庭教育數位學習課程」共 20 門,已全數於「教師 e 學院」數位學習平臺上架(網址: 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 ),請轉知並鼓勵貴校行政人員及教師上網選修,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0 月 5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90144043 號函辦理。
二、依「家庭教育法」第 12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 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因而,學校教師須裝備
家庭教育之專業知能,以應用於課程教學及活動實施;復依同法第 9 條第 3 項規定:各級學...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