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0年9月16日北區國稅政字第1100011015號函及本局編號184865號教育公告(諒達)辦理。
二、旨案活動收件日期延長至110年9月30日,鼓勵校內師生踴躍報名參加,餘注意事項及報名資訊,請參照旨案原函及簡章。
三、檢送旨案原函、簡章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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