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2 月 13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70968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工生酒害防制知能,避免不當飲酒行為而危害健康與生命,請透過多元管道向所屬教職員工生加強宣導。 三、相關連結,請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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