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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本年 1 月 19 日衛授疾字第 1130100044 號函辦 理。
二、案係將第二類傳染病「猴痘」名稱修正為「M 痘」。有關各 類傳染病之通報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請至衛生福利部疾 病管制署網站( https://www.cdc.gov.tw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