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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轉知 呂佳靜 - 輔導組 | 2020-03-06 | 點閱數: 305

一、依據教育部1092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1801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教署規劃防疫相關「心理輔導」面向之注意事項,請各校配合辦理。

三、鼓勵校於防疫期間提供學生相關心理支持,並確保學生清楚求助諮詢管道,提供「防制疫情心理輔導文宣」等宣導範例,供校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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