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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轉知 孫于晴 - 衛生組 | 2019-03-08 | 點閱數: 335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08 年 2 月 27 日南市衛疾字第 1080034630 號函辦理。
二、鑑於學生及幼兒是流感病毒的高傳播族群及高風險族群,且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等機關(構)因活動空間較為擁擠,易造成疾病的傳播,需要特別注意防範,爰衛生福利部訂定旨揭指引,俾利落實各項感染管制措施,以降低群聚事件發生的機會。
三、有關流感防治相關資訊(含本指引)可逕至該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c/tw )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流感併發重症項下瀏覽或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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