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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30 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年7月份點心表

台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7月份點心表,詳如附件,請參閱!

2020-06-30 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收退費辦法及臺南市公立教保服務機構收費基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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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園109學年度第一學期收退費辦法及臺南市公立教保服務機構收費基準表詳如附件,請參閱!

2020-06-01 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年6月份點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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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年6月份點心表,詳如附件,請參閱!

2020-04-30 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年5月份點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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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年5月份點心表,詳如附件,請參閱!

2020-02-24 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年2、3月份點心表

2020-02-24 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家長配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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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幼兒園家長詳閱附件並配合,謝謝!

2020-02-13 因應第二學期開學日延至2/25,故有關幼兒收費標準重新公告,請家長自行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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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第二學期開學日延至2/25,故有關幼兒收費標準重新公告,請家長自行參閱附件!

2020-02-10 轉知有關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幼兒家長請防疫照顧假之因應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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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7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13176號函辦理。
二、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疫情中心)109年2月2日決議,基於防疫需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2週於2月25日開學;原已開學之私立幼兒園及原已上課之課後照顧中心與補習班,則持續提供服務,但須加強防疫檢測及管理。
三、依據疫情中心109年2月3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056號函(附件1)、109年2月6日肺中指字第1093700075號函(附件2),有關幼兒園教職員工及幼兒家長請防疫照顧假之相關規定如下:
(一)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若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109年2月11日至2月24日期間,受僱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二)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三)私立幼兒園及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雖未延遲開學,考量防疫需求,如幼兒園於109年2月11日至24日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一人得於前開期程內申請防疫照顧假。
四、幼兒園教職員工請防疫照顧假之支薪說明如下:
(一)公立幼兒園: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2月5日總處培字第1090025887號函(附件3),各級機關(構)人員於109年2月11日至2月24日期間,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家長其中1人亦得選擇申請防疫照顧假,惟請防疫照顧假期間不予支薪。
(二)私立幼兒園:依據勞動部公告之防疫照顧假Q&A,基於防疫照顧假為防疫應變之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惟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期勞雇雙方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努力。
五、幼兒園為因應教職員工請防疫照顧假之教保服務人員人力調度,建議做法如下:
(一)基於園長亦為教保服務人員,如為短期人力調度,可入班暫時協助教保工作。
(二)得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12條代理人員資格之規定,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以具大學以上畢業之人員代理之。
六、幼兒園家長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防疫需求為幼兒請假者,其家長繳費部分,由幼兒園依地方政府所定收退費規定辦理退費。

2020-02-07 轉知教育部「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業修正公布,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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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6288E號函辦理。

二、旨揭二法規公文詳如附件檔,亦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2020-02-07 轉知因應武漢肺炎,有關學校延遲開學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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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2月6日肺中指第1093700075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與期間如下:
(一)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遲開學兩週,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其中一人得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二)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専一、二、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月11日至24日請防疫照顧假。

(三)私立及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雖未延遲開學,考量防疫需求,如幼兒園於2月11日至24日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一人得於2月11日至24日請防疫照顧假。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