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0年9月2日北區國稅政字第11000103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請計畫及相關資訊可參閱該局原函若有相關疑義及未盡事宜,可電洽該局計畫
何思霖承辦人(電話:03-3396789分機1907)。
三、檢送旨案原函、申請簡章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如附件)供參。
詳如附件,請參閱!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0502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相關資料業已公告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helpdreams.moe.edu.tw/),請有需求之學生上網瀏覽,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韓小姐,02-2321-2100轉112或本案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4-22581393。
三、檢附110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二階段申請表各1份,亦可於網站(https://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https://www.iwomenweb.org.tw/)下載。
一、為提供各界即時查詢學前特教相關資訊,於全國教保資訊網民眾網頁(https://www.ece.moe.edu.tw)建置本專區,提供相關資訊。
二、檢附計畫來文和附件檔,請自行下載參閱!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一、「2歳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自110年8月1日起,家中有生理年齡滿2歲至當學年度9月1日前未滿5歲之本國籍幼兒,除配合中央設定排富條款外,補助額度提高為每月3,500元,第二名子女加發500元,第三名以上子女加發1,000元,正在領取該名幼兒之育嬰留停津貼者,可同時請領。請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二、檢附臺南市0-6歳幼兒全面照顧表供參。
永信附幼110學年度收退費辦法,詳如附件,請家長自行上網參閱!
詳如附件,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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