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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21-03-03 | 點閱數: 108

有關於「臺南市國民中小學 110 年非英語科教師通過英文檢定補助計畫」,請符合申請對象,於11010月底前主動跟教學組聯繫(10月底前拿到證書,請準備下述申請資料,隨時到教學組辦理)

A對象:編制內之合格專任非英語科(非英語專長)教師,通過英檢 B1 級以上(CEF 架構之B1以上,含B1)

B補助:報名費(本案補助之經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用)

C說明:

1.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同年度已獲補助者不再補助同級別之考試;若同年度內通過不同級別之教師則可分別領取不同級別之補助。

2.申請方式:請將申請者之報考單據(報名費繳款證明)、成績通知單等資料影印 2 份,到教學組辦理。

3. 獲補助後應執行項目:教師於領取本案報名費補助後二年內,應於任教之課程總時數中實施至少四分之一以上採雙語模式授課。例如:國小每週應授課節數為 20 節,則至少有 5 節課改以雙語進行。或每堂課(以 40 分鐘計)至少有 10 分鐘以上以雙語授課進行推動

4.詳情請見附件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