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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賴佳欣 - 教務處 | 2021-03-15 | 點閱數: 89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2 月 25 日臺教綜(二)字第 1100025923B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特訂定旨揭計畫,以肯定對海洋教育有卓越貢獻者,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三、貴校倘有意推薦,請依旨揭計畫規定,檢具推薦表、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並於 11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前併同電子檔光碟送本局,復由本局擇優辦理薦送事宜。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