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110年臨時人員(部分工時)甄選簡章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僱用及管理考核要點辦理。
二、甄選名額:
(一)正取1名、備取數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二)本校得擇優備取數名,以補足本次缺額外,若3個月內缺額異動時依備取序位通知報到,不另行辦理甄試。
三、僱用期間:
(一)自錄取報到次日起至原申請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日前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工作內容:
(一)協助校園及辦公處室環境清潔、綠美化。
(二)節電節水走動管理、校園安全巡視。
(三)修繕支援配合工作。
(四)警衛室工作支援。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時、待遇:
(一)工作時間配合學校上班日需求到校7小時。
(二)薪資採時薪計,依據政府公告最低基本工資辦理,並享有勞、健保及提撥勞退金。(需自行負擔自付額)
六、報名資格: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下列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程度畢業者。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犯罪紀錄及嗜好,並具服務熱忱,願配合校務工作者。
(三)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者為佳。
(四)不得為其它學校或主管機關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加害人。
七、報名日期:公告日起至110年4月27日(星期二)下午04:00止;上班時間請檢具相關資料親自(或委託)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柯組長報名(聯絡電話:06-2320783#723),逾期不受理。
八、應繳表件:請將下列資料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成冊(報名時繳交證件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
(一)報名表(請貼妥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者免附)。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切結書。
(五)查閱性侵害犯罪紀錄同意書。
(六)委託書(本人報名則免交)。
九、甄試日期、地點:
(一)日期:110年4月28日(星期三)08:20面試報到,請先至本校總務處完成報到手續,逾時15分未報到者取消應試資格。是日上午09時00分進行面試。
(二)地點:本校校長室。
十、甄選項目:面試70%(含表達能力、問題處理、工作理念、服務熱忱等)及資料審查30%。
十一、錄取方式及公告:由本校依面試情形通盤考量擇符合本校需求者從優錄取;惟若報名人員面試情形均無法符合本校需求,本校得不予錄取並重新公告辦理甄選,當日公告甄選結果,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請自行上網查詢。
十二、錄取注意事項:正取人員請於110年4月29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攜帶國民身分證及私章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期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三、其他:
(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三)面試當天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情事,經臺南市政府宣布放假時,則予以順延1日,不另行公告。
(四)錄取人員於到職1週內需繳交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報告及提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