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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6-21 | 點閱數: 442

主旨:為保障本市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同仁之權益,樹立教師良好
形象,請加強宣導「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
師廉政倫理規範」,請轉知所屬同仁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
範」辦理。
二、為提升本局暨所屬學校清廉形象,請加強宣導教職同仁恪
遵「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嚴
禁與業者要求、期約或收受不當餽贈或不法利益,避免觸犯法律
刑責。
三、另請各校避免代售(發)私人、營利事業團體之參觀票券
、門票等,或協助安親班或補習班招生事宜,避免遭致外界質疑
,有損學校清廉形象。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