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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9-06 | 點閱數: 445

主旨:有關教師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經審定後復於同日申請留職停薪,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取得較高學歷辦理復職並申請學歷改敘,嗣於同日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於同日生效,其改敘生效日應如何認定疑義一案,請依教育部函釋辦理,請 查照。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