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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依教育局公告 178844 辦理
2.請導師協助調查班上非特教生身分,但持有聽力相關醫療診斷證明(含聽力圖單耳達達25分貝以上)
3.需繳交聽力相關醫療診斷證明、聽力圖影本等資料及是否需要FM調頻系統教育輔具
4.請於6/16(三)12:00前回報資料組分機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