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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林美宏 - 健康中心 | 2022-11-24 | 點閱數: 102

轉知教育局 111 年 11 月 22 日公文:南市教安(二)字第 1111515759 號

自本年 11 月 18 日起實 施,提供 12 歲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接種一劑追加劑(6 歲至 11 歲兒童追加劑接種作業將於第二階段另行公布實施), 12 歲 以上民眾接種作業相關說明如下:

(一)本疫苗為多劑型包裝(2.5 ml /瓶), 12 歲以上青少年及 成人每劑接種 0.5 ml【含有 25 微克(mcg)原病毒株 mRNA 及 25 微克 Omicron 變異株 BA.4/5 mRNA】,接種途徑為肌肉 注射,與其他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部位)接種,亦可間 隔任何時間接種。

(二)依我國 ACIP 建議,接種間隔為與最後一劑基礎劑/基礎追 加劑或前一劑追加劑間隔至少 12 週(84 天)。另已追加接 種雙價疫苗(Omicron BA.1)民眾,可依自身風險評估於 追加劑接種間隔至少 12 週(84 天)後,選擇再追加接種一 劑本疫苗。 

(三)另請提醒家長/監護人於完成接種後,可透過接種單位提 供的海報或須知上的 QR code 掃描加入 Taiwan V-Watch 疫 苗接種-健康回報,藉由家長/監護人關注子女回報接種 後狀況,提升對 COVID-19 疫苗安全監測、相關關懷照護 及因應效率。

(四)學生若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學校應給予疫苗假,不列 入出缺席紀錄。若家長需請假陪同學生至醫療院所接種 疫苗,可給予防疫照顧假。

(五)學生接種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 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以 3 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 必要時得延長。另學生請疫苗假時,請班級導師確認家 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

(六)學生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 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 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如祖父母)。

此外,鑒於全球實施 COVID-19 疫苗接種計畫已近 2 年,僅有 部分民眾未完成基礎劑接種,且為因應變異株之流行,各 家疫苗廠商已傾力開發及生產次世代疫苗做為追加劑使 用,未來恐無法繼續供應基礎劑型,爰請加強宣導尚未完成基礎劑接種之民眾應儘速完成接種,以避免後續無可用 劑型供民眾施打。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