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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衛生局 112 年 4 月 6 日南市衛心字第 1120056891 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 本市所轄幼兒園及國小普師、特教及相關專業人員。 三、檢附上開來函,請逕行下載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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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ulletin.tn.edu.tw/ViewDetail.aspx?Bid=-1&bbid=216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