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18
  • slider image 2214
  • slider image 2198
:::
公告 蕭曉芳 - 人事室 | 2023-12-12 | 點閱數: 65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12 年 11 月 2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123030864 號函辦理。
二、為防止本府各單位及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各機關應適時運用多元管道,例如於公開場合、訓練課程、機關內部網站或電子郵件公告等方式,宣導有關法令規定,以強化公務員正確守法觀念。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