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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為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甄選(詳如簡章說明)
【重要提醒:經本市教師聯合甄選錄(備)取,選填分發之代理教師缺額,屬第一階段甄選,本校將於 7 月 15 日前依實際需要完成必要程序(如進行複試、教評會審查聘任等),並將錄取結果公告;倘缺額未經補足,則一併公告續行 7 月 16 日第二階段第 1 次招考。】
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普通班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職缺及聘期:
類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備註 |
|
A |
一般教師 |
懸缺 |
1 |
2 |
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
自然專長 |
B |
一般教師 |
懸缺 |
1 |
2 |
英語專長 |
|
C |
體育教師 |
懸缺 |
1 |
1 |
|
|
D |
體育教師 |
懸缺 |
1 |
1 |
|
|
E |
體育教師 |
合理教師員額編制缺 |
1 |
1 |
|
|
F |
一般教師 |
借調缺 |
1 |
2 |
五年級導師 |
二、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四、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
五、有關報考資格及方式,考試時間等相關訊息,請參閱甄選簡章或本校網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