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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4-05-12 | 點閱數: 530

一、為使本土語言學習達到「自發學習」與「有效活用」兩大原則,且利學生日常生活及文章寫作中運用本土語言詞彙
,茲將旨揭比賽原依用之「語花詞彙」停止適用,由學生自主選擇本土語言俗諺(限台、客、原含西拉雅三語別)
並結合平面繪畫,發揮創意自由創作,以達本局鼓勵學生學習本土語言初衷。
二、旨揭比賽限以八開畫紙對折後繪寫,其本土語言俗諺用字須符合教育部、客家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
用字或該族群習慣用字(可加註羅馬拼音),且須符合語言文化特色及善良風俗為入選要件,餘更動競賽實施計畫
之處,詳見附件。
三、旨揭競賽已列入本市 12 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競賽項目辦理。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