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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訪客 - 教務處 | 2014-08-22 | 點閱數: 595

     為了建置教育部補救教學學生輔導名單,請本校四年級導師,推薦5名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如下段說明,2點均須符合,請排除特教生),於827日前至本校「線上填報系統」填寫相關資料(含身分證字號),以利本校行政單位完成後續篩選測驗。

一.國語、數學學業成績其中一科表現為班上後端30%的學生。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弱勢家庭:

  1. 原住民學生。
  2.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3. 身心障礙學生。
  4. 外籍、大陸、港澳配偶子女。
  5.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免納所得稅農漁民子女。
  6. 隔代教養或家庭失能子女(含單親家庭)。
  7. 中輟復學生。
  8. 親子年齡差距過大學生。
  9. 文化不利、重大傷病學生。
  10. 高危機學生。
  11. 父母親確無能力為孩子安排課後校外補救教學之學生。
  12. 其他,請老師填寫原因。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