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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建置教育部補救教學學生輔導名單,請本校四年級導師,推薦5名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如下段說明,2點均須符合,請排除特教生),於8月27日前至本校「線上填報系統」填寫相關資料(含身分證字號),以利本校行政單位完成後續篩選測驗。
一.國語、數學學業成績其中一科表現為班上後端30%的學生。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弱勢家庭:
- 原住民學生。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身心障礙學生。
- 外籍、大陸、港澳配偶子女。
-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免納所得稅農漁民子女。
- 隔代教養或家庭失能子女(含單親家庭)。
- 中輟復學生。
- 親子年齡差距過大學生。
- 文化不利、重大傷病學生。
- 高危機學生。
- 父母親確無能力為孩子安排課後校外補救教學之學生。
- 其他,請老師填寫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