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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4-08 | 點閱數: 297
旨揭辦法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 14 條:增訂於銓敘部所定之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推薦期間截止後,各推薦機關對於有特殊重大傑出事蹟之個人或團體,得予即時遴薦。 (二)第 15 條:修正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每年總獎額以 10 名為限,其中團體獎獎額以 4 名為限。 三、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cs.gov.tw )/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