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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輔導室 | 2015-06-15 | 點閱數: 337

壹、 短片主題
內容以「敬師.謝師.愛師」為主軸的創作短片,主題與創作形式不拘。
貳、 參加對象
分國小組及中學組,參加者以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為主,教師僅可從旁指導及協助。
叁、 收件日期
收件期間為即日起至 104 年 9 月 4 日,以郵戳為憑。
肆、 參賽辦法
比賽以小組形式進行,歡迎國小、國中、高中職在校學生報名參加,比賽隊伍可自由組合,報名比賽隊伍人數不限,參賽者或指導老師每人以參與 1 件作品為限。
報名方式一律透過郵寄收件,請至本專案網站(網址:http://www.mcom.ntnu.edu.tw/page1/super_pages.php?ID=page101)或教育部教育家部落格活動快訊(網址:http://teachersblog.edu.tw/)自行下載報名表,並填妥資料後,連同 3-5 分鐘以內之參賽影片光碟( WMV 檔) 1 式 6 份,並檢附一份 30 秒預告片光碟( WMV 檔)、 3 張不同款式劇照、 1 張導演或製作人照片,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敬師月短片競賽徵件小組』收(地址: 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 號)。
伍、 參賽規則
(一)收件截止後,由主辦單位登錄參選作品,作品不符比賽規格(請嚴格恪守影片時間限制)及違反善良風俗者不予收錄,主辦單位將另以電子郵件告知不予收錄理由。
(二)曾於其他比賽中獲獎之作品,一概不得參加此次比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撤銷其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
(三)參賽作品以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為限(校內或課堂發表例外),違者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撤銷其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
(四) 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訴訟,經法律程序敗訴確定者,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項,有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五) 作品一經遞交,概不發還,請參賽隊伍自行保存比賽作品之副本。
(六) 主辦單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保存或轉授權他人利用得獎作品,且為推廣、行銷之用而對投稿作品有發表及印製權利,不另支付報酬。
(七)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
陸、 評分方式及標準
(一)評審評分辦法:比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 5 位專業評審,進行評分。
(二)評選結果將分組公布,各組有特優 1 名、優勝 1 名及佳作若干。

@有興趣的老師,請找雅枌老師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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