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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輔導室 | 2015-06-23 | 點閱數: 746
 下列為「深耕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的內容,若有孩子想參加,可提早告知孩子準備,並請務必先向輔導室索取「報名表」,本校收件日期為 104年 9/30(三)前,請交至輔導室。若全校各組總件數超過 9 件,將請專業美勞老師挑出 9 件送件比賽。
 ※學生主題創作類別及創作主題:

一、平面設計類

(二)國小 5-6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三)國小 3-4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二、小書繪本類

(二)國小 5-6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三)國小 3-4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三、繪畫類

(一)國小 3-4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二)國小 1-2年級組:符合家庭教育法之相關主題

以上三類別以家人關係為主軸,其範圍可涵蓋家庭教育法之所稱之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失親教育、倫理教育、多元文化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

※送件時間與地點:請於 104年 9月 30日前送到輔導室繳交

※規格內容:  

一、平面設計類

(一)作品主題:可加上文字創作在圖畫裡。文字以 50 字為限(可注音或英文,不可以電腦打字)。

(二)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三)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紙雕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四)作品製作完成在背面黏貼報名表(如附件、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二、小書繪本類

(一)作品規格:主題作品規格不拘、字數不拘,小書繪本類文字可用書寫或電腦印製。

(二)製作材料: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他人作品。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作品限於平面繪作,並妥為裝訂。

(三)作品須完整呈現一本書的形式:包含封面、糊貼頁、版權頁、封底、書背等。

(四)作品製作完成在封底黏貼報名表(如附件、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三、繪畫類

(一)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二)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評審與獎勵:

一、評審標準:內容 50﹪,創意 30﹪,表現手法 20﹪。

二、參賽者獎勵原則:各組錄取特優 3名、優等、甲等及佳作若干名,特優頒發獎狀及獎品,優等、甲等及佳作頒發獎狀。

三、指導教師獎勵原則:指導學生獲特優者嘉獎貳次,優者嘉獎壹次,甲等者頒發獎狀。

四、每件作品限 1位指導老師及 1位參賽學生, 1位教師同時指導數位學生皆入選時,限敘獎 1 次。

五、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特優獎項將以從缺論;優等、甲等及佳作入選件數各組別約 1/10,視參賽件數之數量及作品品質決定。

六、作品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有,得擇優作品印製 105年文宣品,不再另支稿費。

※退件與附則:

一、退件:由家庭教育中心上網公告退件時間,由各校至指定學校領回。

二、附則: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學生個別創作,如係臨摹他人或自己曾經得獎之作品,均不予以評選,指導教師請確實把關,如發生冒名、頂替之情事,將由參賽者與指導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經評選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用,有權進行後續之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作者需無條件同意。

(更詳細的內容請參閱附件)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