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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5-06-24 | 點閱數: 358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現為人事行政總處) 100 年 11 月 1 日局考字第 1000056831 號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0 年 10 月 20 日公訓字第 1000015637B 號函辦理。 二、公務人員乃係政府組成之重要元素,公務人員素質及能力如能提升,自可強化團隊績效,帶動組織永續發展,以利本府整體競爭力躍進,爰就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 103 年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訂定輔導計畫,並針對是類人員須加強部分規劃客製化輔導訓練課程,期藉由輔導訓練機制,提升其績效表現。 三、本計畫內容要點分述如後: (一)輔導訓練目標係對年度考績考列丙等人員提供輔導訓練,改善工作態度或方法等,以提升及績效表現。 (二)輔導訓練對象為年度考績考列丙等人員,除因事、病假、延長病假致全年無工作事實或考績年度內請延長病假超過 6 個月而考列丙等人員外。 (三)輔導訓練方式以指派參加專業訓練、個別指導或輔導,建立輔導員制度、工作輪調及其他適當的輔導訓練方式為主。(四)明列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服務機關及其機關首長分工事項。 (五)請各機關學校依反應、學習、行為及成果等四大面向,針對考績考列丙等人員輔導訓練結果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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