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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訪客 - 教務處 | 2015-07-17 | 點閱數: 565

一、有關 104學年度補助本市公立國小普通班教師授課節數及經費,請詳閱附件之實施計畫。

二、104學年度補助學校發展特色部分,因 2688 專案經費經教育部預核後減列及本市教師員額管控人數下降,將不補助「發展學校特色基本節數」(103 學年度以普通班班級數 1.5 倍計,不滿 12 節者,以 12 節計部分)。

三、如仍有發展特色節數需求,請提報申請計畫(申請方式及格式範例等,亦詳見本公告附件),申請補助節數上限為普通班班級數以 1教育局審查核定後補助「學校發展特色精進計畫」節數及經費。申請日期自 104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24 日止。如有問題請洽教育局課程發展科承辦人。

四、另補助國小全校總班級數 6 班(含)以下且學生數未達 51 人之學校增聘一位長期代理教師。如有問題請洽課程發展科沈珮綺教師。

 

PS.因時間緊迫,請有意申請補助之團隊或學年老師,於104 年 7 月 21 日前將計畫書提交至教務處審查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