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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4 年 9 月 1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40100361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之表揚對象包含: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教職員工等。
三、旨揭活動依據辦理之實施要點詳附件。
四、本案聯絡人:林雅涵小姐(02-29135533#614)。
五、收件地址: 231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3 段 225 號 7 樓「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活動小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