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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洪秀鈴 - 教務處 | 2016-05-16 | 點閱數: 38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4 年 9 月 30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40109197M 號函辦理。
二、辦理目的:為落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學觀察活動,回應本市教師有效教學策略增能需求,活化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知能,帶動教學專業之永續成長。
三、辦理日期與地點: 105 年 5 月 28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30 分假樹谷文化園區音樂廳辦理(臺南市新市區中心路 8 號)。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中小學教師。
(二)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成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員、種子學校代表。
(三)本市國教輔導團輔導員。
(四)開放鄰近縣市中小學學校教師報名
五、報名與注意事項
(一)請本市中小學教師於 105 年 5 月 26 日前至本市學習護照報名。
(二)請外縣市教師於 105 年 5 月 26 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三)為響應環保,本此活動不提供紙本講義,將於活動辦理前以教育公告方式提供簡報與教學資料,請報名者於 105 年 5 月 24 日後本市教育公告系統逕行下載列印。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