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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會計室 | 2016-12-07 | 點閱數: 366
  • 105 會計年度即將終了,為避免年底付款憑單過於雍塞,請各機關學校配合本府支付作業,”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及”納入集中支付之基金專戶”之付款憑單,原則上於 105 年 12 月 27 日中午 12 時前送達財政稅務局,以免影響支付時效。
  • 104 學年度教師考績獎金,自即日起開始收件至 12 月 27 日中午止,俾於 12 月 28 日發放。為使透過郵局轉撥之同仁薪資帳戶能於 12 月 28 日當天撥入,請透過郵局轉薪資之學校注意其媒體資料請以”網路連線傳輸”,薪資總表之”指定轉存日”務必登打 12 月 28 日,以利撥款;另有關教師兼行政人員(含一般行政人員)休假補助費 600 元及不休假加班費,請俟本府另行公告收件日期後再行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