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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1-03 | 點閱數: 256

主旨: 2017~2019「健康 99─全國公教健檢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特約醫療院所及其規劃辦理之健檢方案,請查照轉知所屬同仁參考利用。
說明:
一、為促進公教員工自主健康管理,並確保合作醫療院所健檢品質,本總處特邀請符合資格之醫療院所(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為優等以上;花蓮、臺東及離島地區評鑑為合格以上)以新臺幣 3,500 元規劃健檢方案,作為現職員工、退休人員及其眷屬健康檢查時之選擇參考,多數特約醫療院所並同意將服務於公部門的志工納入適用對象。
二、配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已補助實施成人預防保健或癌症篩檢(以下簡稱成健或癌篩,詳如附件),為避免醫療資源浪費,請確實轉知參加本方案健檢人員,注意以下事項:
(一)欲申請公教健檢補助者,當年度如已利用成健或癌篩,請儘量避免再檢查相同項目。
(二)所選擇之健檢方案如包含與成健或癌篩相同項目,醫療院所將於受檢人健保卡註記已利用國健署補助之成健或癌篩。
(三)為利醫療院所查核及辦理受檢人利用成健或癌篩之事宜,欲申請公教健檢補助之公教同仁請配合提供健保卡(不申請公教健檢補助人員不受此限制)。
(四)參加本方案時,請逕洽特約醫療院所先行預約,並攜帶健保卡、現職服務證或退休證明、志工服務手册或眷屬關係證明文書前往。

三、本方案辦理期間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符合資格之醫療院所,得由本總處邀請或隨時申請加入或退出,有關特約醫療院所及其提供之方案相關資訊,請逕至公務福利 e 化平台(網址:https://eserver.dgpa.gov.tw)公教健檢專區查詢。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