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藉由家庭教育課程活動設計徵選,鼓勵本市教師發揮創意,建構學校家庭教育優質課程,蒐集優良教材編製光碟、手冊,作為本市學校實施家庭教育教學的參考教材,提升學校家庭教育效能。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後壁區後壁國小
三、參選對象:
(一)臺南市各級(高、國中、小)學校教師均可參加。
(二)臺南市高中教師, 6 班以上學校至少 1件作品參加。
(三)臺南市國中教師, 12 班以上學校至少 1件作品參加。
(四)臺南市國小教師, 18 班以上學校至少 1件作品參加。
四、徵選主題: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課程綱要」,分家人關係組及家庭生活管理組二類目。
五、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送件時間:9月 4 日(星期一)至 15 日(星期五)上班時間上午 8 : 00-16 : 00 送(寄)達。
(二)送件地點:臺南市後壁區後壁國小教導處(731後壁區後壁里
195號),信封請註明「家庭教育教案徵選」。
(三)送件內容:活動設計 1式 3 份及報名表(附件 1-2),請同步 mail 至 m6zpu9fz@gmail.com。完成收件後,另以電郵回覆,收件問題,請電詢陳冠霖先生 06-6872915 轉 59, VOIP 177040 。
六、作品規格:
(一)活動設計以 A4直式橫寫,標楷 12 字體,上下邊界 2.54cm ,左右邊界 3.17cm ,內容 8 張以內,超過不列入評審範圍, 1 式 3 份(如附件 1 );並將活動設計表單(附件 1)轉成 pdf 檔 mail 至m6zpu9fz@gmail.com,紙本內容需與電子檔相同。
(二)參選人報名表乙份(如附件 2)。
(三)附件 1及附件 2表件略有更新,請勿沿用 105 以前表格。
七、評選:
(一)評選方式:由本中心聘請專家、學者等召開會議評選之。
(二)評選標準:
1.設計理念、教案取材、教學方法、內容及評量方法: 50%
2.教案具實用性,易於學習、達成能力指標與單元目標: 30%
3.教案具獨創性、流暢與生活化,能發揮個人觀點與巧思: 20%
八、評選獎勵:
(一)視參選作品之數量及水準,總遴選獎項獎額如下(得不足額錄取):
- 特優:取 10 名,頒給禮券 2000元、獎狀乙紙,著作分數 0.6 分,並參與成果發表分享。
- 優等:取 10 名,頒給禮券 1000元、獎狀乙紙,著作分數 0.4 分。
- 佳作:取 10 名,獎狀乙紙,著作分數 0.2分。
- 入選:取優良作品若干,頒給獎狀乙紙。
(二)評選結果公佈: 106 年 10月底前公佈於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九、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之作品」,且必須遵守著作權相關之規定,若有違反或侵權情事,由參選人自負法律責任,並立即取消參選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二)每人限送 1件作品;參賽人數以2人為限。(合著作品獲獎,其禮券金額及著作分數個人分別為 1/2 )。
(三)每件作品均需填寫報名表,作品上請勿書寫參選人姓名,報名表夾於作品請勿裝訂,資料不全者不於評審。
(四)參考資料請註明出處,如係「引用」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如有侵權情事,由參選者自負法律責任。
(五)參選作品恕不退件,參選者請自行留存原稿。
(六)參選作品及相關資料請提供電子檔,若有實際教學資料或輔助教材,也請一併附上。
(七)入選作品得由承辦單位登載於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網站,作為家庭教育課程推廣之用。
(八)得獎作品著作權歸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九)凡參加徵選者,即視為同意本計畫之一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