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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柯景耀 - 教務處 | 2017-08-24 | 點閱數: 195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教育部 106 年 8 月 10 日客會文字第 10600106272 號、臺教授國部字第 1060082441 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接觸及使用客語之學習環境,客家委員會與教育部於 106 學年度至 107 學年度期間,合作推動客語沉浸式教學專案計畫,以提升客語教學之成效。
三、申請條件:以學校為單位申請,參與計畫班級之教師需有熱忱從事客語並具備客語良好溝通能力;教師應參與師資培訓、工作坊及輔導等相關事項。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106 年 8 月 30 日止,依本計畫附件格式填寫, 1 式 2 份免備文送局初審,俾送客委會審查。
五、其餘注意事項,請詳閱本計畫(如附件)。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