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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1-12 | 點閱數: 1450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300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
承辦人:黃靜慧
電話: 7000818#99612
電子信箱:fion1220@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9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社字第 102003606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0036069A00_ATTCH1.doc 、 0036069A00_ATTCH2.doc 、 0036069A00_ATTCH3.xls 、
0036069A00_ATTCH4.xls 、 0036069A00_ATTCH5.doc)
主旨: 102 年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有關事項辦理規定如說
明,各項表件請於 102 年 3 月 6 日(星期三)前完成初審並函
送本局社教科彙辦(以郵戳為憑)並完成線上填報,逾期
不予受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2 月 22 日臺人(二)第 1010226686C 號函及
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附件 1)及「各級學校資
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第八點修正規定」(附件 2)辦理。
二、上開要點第八點第三項規定:轄巿立學校及直轄巿轄區內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由學校負責審查,列冊報各該直
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致贈獎勵金。另同點第二項規
定,依前項規定負責審查之學校應成立審查委員會,負責
資深優良教師獎勵之審查事宜。
三、 102 年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計算至 102 年 7 月 31 日止,
請各校依上開規定成立審查委員會,就申請獎勵案件從嚴
審核,並於 102 年 3 月 6 日(星期三) 17 時前上臺南市教育局
線上填報系統(http://survey.tn.edu.tw/)填報審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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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 共 2 頁



果。若學校無填報權限者,請填妥「102 年各級學校資深
優良教師名單填報表」(附件 3)後將紙本寄(送)至教育局社
教科黃靜慧教師(地址: 73001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
)。未於旨揭截止期限內報送名冊或於名冊報送後發現漏
報情形,本局不受理於當年度申請補辦。
四、各校除上網填報各年屆人數外,若有服務屆滿 40 年資深優
良教師,請填具「102 年服務屆滿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名冊
」(附件 4 )及「102 年服務屆滿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
附件 5) (各正本 1 份、影本 2 份),並請於 102 年 3 月 6 日(
星期三)前將紙本逕寄(送)至教育局社會教育科,同時將
電子檔及生活照 3 張( JPG 格式、 600K 以上、橫式 2 張、直
式 1 張)傳送至 fion1220@tn.edu.tw,郵件主旨註記為「(
學校名稱)-102 年服務屆滿 40 年資深優良教師資料」。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