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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7-10-02 | 點閱數: 268

 

為鼓勵單親清寒家庭子女努力向學,特設立此獎學金申請要點,說明如下:

一、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 四個月以上,在本市公立國民小學 (以下簡稱學校) 具有學籍之學生( 一 年 級 新 生 除外),應符合下列資格者,
得申請水筆仔勵志獎學金:
(一) 單親家庭且 經導師認定家境清寒。
(二) 上學年度各學習領域均達甲等以上。

二、申請期間: 十月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

三、每名獎學金為新臺幣二千元。

四、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年成績證明書一份。
(三) 在學證明書一份。
(四)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五、當年度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
 

欲申請獎學金者,請於10/20(五)前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