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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1-16 | 點閱數: 526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林宏儒
電話: 06-2991111#7767
傳真: 06-2955811
電子信箱:rufus@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2 年 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字第 1020046479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0046479A00_ATTCH1.pdf)
主旨:教師於網路上買賣倘具有規度謀作之性質,不得為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 月 10 日臺教人(二)字第 102003323 號函
辦理。
二、教師不宜透過網路從事投資或經營商業行為,惟下列情形
不在此限:
(一)投資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
,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
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 10 者。
(二)僅係將自己使用過之物品,或買來尚未使用就因不適用
,或他人贈送認為不實用之物品透過網路出售者。
三、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