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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tch141 - 輔導室 | 2017-11-07 | 點閱數: 252

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1 月 3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60150823A 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將每年 5 月訂為「慈孝家庭月」,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
         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期望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倡導「父
         母慈、子女孝」符合現代社會生活之慈孝思維。
三、 旨揭計畫以「家庭」為楷模選拔對象,建請公告轉知所屬師生,並鼓勵學生及家長準
         備資料,踴躍報名參加。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