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永信國小 106學年度第 2 學期特教學生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辦理。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7.02.12南市教特(二)字第 10701709075號函辦理。
二、工作事項:在導師或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與其他校
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三、名額:一名
四、資格限定: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
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或有特教服務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五、報名辦法:
(一)時間:上班日之上午 8: 00~下午 4: 00 。
(二)日期:自 107年 2 月 22 日(四)起至 107 年 2 月 26 日(一)止。
(三)方式:報名表(如附件)、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身份證件及最高學歷等)親自或委託送達本校輔導室。
(四)相關事項:
1.地址:臺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 166號
2.電話: 06-2320783#731
3.聯絡人:輔導室沈國璋主任
4.報名表(如附件)請至市網學校校務資訊公告自行下載填寫。
六、甄選事項:
(一)面試日期:107年 2月 27 日(星期二)上午 10 : 00 。
(二)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安排面試。
(三)應徵人員經錄取後將以電話通知面試,並於市網及本校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七、薪資:
助理員薪津以鐘點費方式計算,每小時以 140元計,每日預計 2-3小時。(國定假日不支薪,
僱用時間自 107年 3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並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日數;經費由市府專款
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八、注意事項:
(一)個案學生自閉症輕度學生,需助理員在旁協助。
(二)錄取之候用人員仍應依權責陳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始行生效。
(三)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輔導室報到,未報到者視同棄權。
九、本簡章經校長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