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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佳欣 - 教務處 | 2018-03-14 | 點閱數: 183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3 月 6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24584 號函辦理。
二、欲申請之學校應依實施注意事項檢附提案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各 1 式 2 份,計畫頁數(含提案申請表)上限為 10 頁,並請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資訊研究所提供「兼任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發展目標參照表」及經費編列原則,作為學校融入課程規劃之計畫內容及經費編列原則之參考。
三、請欲申請學校於 107 年 3 月 16 日(星期五)下班前,將相關資料(含電子檔光碟)逕送至東區大同國小教務處彙整,本局初審後擇優(國小 30 件、國中 20 件)函報國教署複審。
四、檢附旨揭計畫注意事項及申請表電子檔 1 份(如附件)。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