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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柯景耀 - 教務處 | 2018-04-16 | 點閱數: 18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4 月 2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70050075 號函
辦理。
二、依教育部 107 年 3 月 8 日召開之「107 年度專長增能學分班暨
國民小學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開班協調會議」決議,為協
助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業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辦國
民小學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
三、 107 年度本市將協助薦送作業之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
相關說明如下:
(一)加註自然專長 4 學分班
1、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國立臺南大學。
2、開班地點:國立臺南大學。
3、開班時間: 107 年 7 月至 107 年 12 月。
4、上課時段:暑假及學期中週六。
(二)加註自然專長 22 學分班1、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國立臺南大學。
2、開班地點:國立臺南大學。
3、開班時間: 107 年 8 月至 108 年 12 月。
4、上課時段:暑假及學期中週六。
(三)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
1、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國立臺南大學。
2、開班地點:國立臺南大學。
3、開班時間: 107 年 7 月至 107 年 8 月。
4、上課時段:暑假。
(四)加註英語專長 26 學分班
1、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國立屏東大學。
2、開班地點:高雄市。
3、開班時間: 107 年 9 月至 108 年 12 月。
4、上課時段:暑假及假日。
四、有關薦送進修各領域學分班之教師資格限制說明如下:
(一)加註自然專長 22 學分班及英語專長 26 學分班:
1、以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
課或兼任教師)。
(二)國小加註自然專長 4 學分班:
1、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
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
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
2、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3 節。
(三)國小加註英語專長 6 學分班:
21、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
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
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
2、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 節。
五、另,本局業以 106 年 12 月 20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6131842
7 號函(諒達),請各校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填報欲薦送進
修教師數,彙整資料為「各校填報教師進修學分班人數統
計表」(如附件一),合先敘明。請名單中之學校,於 107 年
4 月 24 日中午 12 時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8799)填
報薦送作業相關資料,請務必薦送符合資格之教師名單。
六、因部分學分班尚有名額,爰非名單中之學校倘有教師欲參
加進修,亦請依上開規定填報薦送相關資料。
七、有關國民小學教師加註領域專長相關規定,請逕上教育部
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建置之網站查詢,網址: http://l
tmm.ntcu.edu.tw/eteach/index.php 。

 

請有意願參加加註自然專長 4(22)學分班及加註英語專長 6(26)學分班的老師留意,並於周五 20 日放學前,將以下資料提供給教學組,謝謝。表格如下                                   (1)薦送教師姓名:
(2)是否具國小合格教師證
(3)是否為現職正式教師
(4)教師身分(專任、代理、代課、兼任)
(5)每週實際授課節數(欲進修之加註領域專長)
(6)是否符合薦送資格限制(公文上說明)
(7)薦送教師電話
(8)薦送教師 e-mail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