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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教育部有關,退休公務人員或其遺族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之請領退撫給與疑義ㄧ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8 月 31 日臺教人(四)字第 1070141312 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影本及附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