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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學務處 | 2019-05-24 | 點閱數: 291
  • 臺南市演習時間訂於 108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3 時 30 分至 14 時。

  • 演習地區內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與燈光管制。

  • 本市各級學校嚴禁演習時間於戶外上課及打球。

  • 全民防空演習警報發放後,人、車一律按規定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誘)導,行防空疏散避難(軍事單位依其防空計畫實施),就近進入防空避難設備進行防空疏散避難,或依地形、地物確實掩蔽,居家者應緊閉門窗及實施燈火管制。

  • 演習期間如有違反演習管制規定者,將依民防法第 25 條裁罰,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