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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試監考講習與試務工作期間,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二、初試講習時間與注意事項如下:
(一)第一次講習: 108 年 6 月 12 日(星期三)14 : 00 ,地點:復興國中禮堂(資訊如附件 6)。
(二)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 108 年 6 月 29 日(六)9 : 00 ,地點:各考場(資訊如附件 7 )
(三)初試監考工作人員(資訊如附件 1~5 ),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惟初試第一次講習時間若遇學校畢業典禮,請學校至少派 1 名參加講習。
(四)初試當天: 108 年 6 月 30 日(日)6 : 50~11 : 40 ,地點:各考場(資訊如附件 7 )。
(五)擔任本次教師甄試初試工作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 200 元)與監考費( 1,000 元),共計 1,200 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記嘉獎一次。
(六)因復興國中校內停車空間不足,僅提供機車停放,煩請參與研習的師長,盡量共乘或搭乘公共交通公具。
三、相關問題國小請洽東區復興國小陳志昇教務主任(TEL : 3310430#811 )、幼兒園請洽裕文國小鄭如婷教務主任(TEL : 3317657#811)、國中請洽復興國中陳俊宏教務主任 (TEL : 331068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