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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9-08-08 | 點閱數: 1000

日期:10889(星期五)108827(星期二)下午17: 30

投票系統網址:http://vote.tn.edu.tw/modules/vote/index.php  (帳號密碼為OpenID之帳號密碼)

投票事項附註:

壹、台南市永康區永信國小 108學年度考核委員票選 

一、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八條規定:

    辦理教師成績考核,高級中等學校應組成考核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組成考核委員會(以下併稱考核會),其任務如下:

    ()學校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另予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獎懲之初核或核議事項。

    ()其他有關考核之核議事項及校長交議考核事項。

 

二、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 第九條規定(略以):

    考核會由委員九人至十七人組成,除掌理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之單位主管及教師會代表一人為當然委員外,其餘由本校教師票選產生,並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任期一年。

    委員每滿三人應有一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之計算,應排除教師會代表。

    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但該校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委員之任期自當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本校成績考核委員會編制:委員13人(經 103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決議通過)

當然委員:5人: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之單位主管及教師會代表一人(O O O)

選舉委員:8人:由全體教師選(推)舉之(未兼行政教師應有4人)

候補委員: 4人(男女各2人)

教師合計: 112人+幼兒園 1 人

任一性別委員各不得少於5人

 

貳、台南市永康區永信國小 108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票選

一、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三條規定:
   
本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九人,其組成方式如下:
   (
一)當然委員:包括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一人。校長因故出缺時,以代理校長為當然委員;學校尚未成立教師會者,不置教師會代表。
   (
二)選舉委員:由全體教師選 () 舉之。
   
本會委員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但教師之員額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第二款之委員選 () 舉時,得選 () 舉候補委員若干人,於當選委員因故不能擔任時依序遞補之。無候補委員遞補時,應即辦理補選 () 舉。
   
本會委員之總額及委員選 () 舉之方式,由校務會議議決。

二、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四條規定:
   
本會委員任期一年,自九月一日起至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連選得連任。
   
遞補之候補委員或補選(推)舉產生之委員,其任期均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
   
本會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
   
選舉委員於任期中經本會認定無故缺席達二次或因故無法執行職務者,解除其委員職務。

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十六條規定:
   
學校之考績委員會、申訴評議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及中央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但學校之考績委員會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因該校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者,不在此限。

本校教評會組織:
委員總額: 11
當然委員: 3人: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OOO)
選舉委員:8人:由全體教師選(推)舉之
候補委員: 4人(男女各2人)
教師合計: 112+幼兒園 1 人
任一性別教師人數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男女生各不得少於4人
未兼行政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未兼行政教師應有6人

 叁、採無記名投票,至多可圈選( 4 )人。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