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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9-11-01 | 點閱數: 227

函轉市府教育局來文:為因應新課綱實施,充裕師資來源,落實教學正常化,教育部109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若老師對國民小學加註自然專長學分班(2學分或4學分班)、國民小學加註自然專長學分班(22學分班)、國民小學加註英語專長學分班(26學分班)、國民小學加註輔導專長學分班(26學分班)英語(6學分班)等有需求,請 11月 5 日中午 12 點前到教學組填寫薦送表。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10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119691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依師資結構、學生學習需求及學校規模等因素,針對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含特殊教育),提供旨揭教師名單,俾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依據所提需求,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109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下:

()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