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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教育局之票選系統(網址http://120.115.2.109/)
投票規則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第7點略以,候選人推薦設有校(園)長組及教師組2大組別,教師組各校得自最近3年內(含當年度,107、108及109年)曾獲優良教師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中票選第1名參加本市師鐸獎。
二、復依上開要點第4點,過去5年內(104~108年)曾獲本市師鐸獎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參加本市師鐸獎。
三、採無記名投票,至多可圈選(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