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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賴佳欣 - 教務處 | 2020-02-03 | 點閱數: 125

一、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 月 22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90011905 號函辦理。
二、旨案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本梯次研習課程規劃臺南市、高雄市、澎湖縣、屏東縣教師及行政人員參與,本市薦派人員及分配數量如下:
(一)中小學教師(以非藝術領域教師優先)。
(二)行政人員,包含以下類別:
1、縣市承辦美感教育人員、主管及候用校長。
2、學校校長、主任及組長。
(三)本市分配派員出席人數為 14 人,以參與過本案第一及第二階段之人員為優先派員對象(如副本人員)。
三、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 109 年 3 月 25 日(星期三)。
(二)研習地點: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藝文教室(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 161 號)。
(三)報名方式:因名額有限,請有意參加之學校人員填妥報名表相關資訊(姓名、服務單位、職務、聯繫電話、 E-mail ),於 109 年 2 月 18 日(星期二)前回傳至本局特幼教育科承辦人信箱chenyc@tn.edu.tw,並請同步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碼: 2776279 ,本局將依報名順序彙整薦派人員名單報部。
四、請貴校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並視需要協助課務派代。
五、以上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研習承辦人員陳威智助理,電話: 02-2896-1000 分機 3246 ; E-mail :aeconference.tnua@gmail.com
六、檢附報名表及研習課程表各 1 份。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